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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如何區分「故意挑釁」與「失手」
在嚴厲回擊之前,父母首先必須清楚, 孩子做出的某種令人不快的行為是否真是對他們的權威地位、 對他們作為父母的領導地位的直接「挑釁」。
美國有個醫藥發明家,小時候很喜歡喝牛奶。有一次, 他決定自己去拿牛奶。可是,當他打開冰箱, 用右手去拿大罐牛奶時,卻沒有拿穩,手一鬆, 整罐牛奶打翻在地上。當時,這個小孩子嚇呆了,縮在牆角。 因為牛奶淌滿整個廚房的地面,他想媽媽一定會懲罰他。然而, 出乎意料的是,媽媽走過來看到了一地的牛奶,卻說:「哇, 我從來沒有見過如此壯觀的牛奶海洋,好漂亮!」 孩子聽媽媽這麼一說,頓時就不害怕了。接著,媽媽又說:「 你好厲害哦,媽咪長這麼大,都沒有看過這麼漂亮的牛奶海洋。 你願不願意和媽媽一起把牛奶打掃乾淨?」後來,媽媽拿著拖把、 掃帚,和孩子一起把廚房打掃了一遍, 整個廚房反而因此變得乾淨無比。這時, 媽媽又把兒子先前打翻的大牛奶罐,裝滿了水,放進冰箱, 然後再教他,怎麼拿才不會把罐子打翻?——必須用雙手一起拿, 罐子才不會鬆掉,才不會打翻在地上。
這個孩子把事情做砸了,結果雖然令人不快,但卻根本不是那種「 故意挑釁」行為。孩子打翻了牛奶罐並非出於「故意對抗」, 所以他絕對不應受到父母嚴厲的回擊。
因為孩子「失手」而引起不愉快的事情發生,孩子不應該受到責罰, 這是父母必須懂得的道理。
你的孩子是不是也經常喜歡自己打開冰箱拿飲料喝?如果有一天, 他不小心把牛奶打翻了,溢流滿地,你會如何處理呢?
教育孩子真是一個同時考驗父母愛心和理性思維的難題。 孩子因無知、好奇而做出的「善意」舉動, 即使造成了父母難以接受的「惡果」,父母也應理智地承擔。相反, 對那些即使沒有引起任何惡果的「故意挑釁」行為, 也應立即給予回擊,這個時候不是可以表示愛心的時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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