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正消費只有3成日本失敗經驗 台灣須記取
政府發消費券刺激消費、擴大內需,究竟可不可行?根據日本一九九九年實施的「地域振興券」,結果顯示,總額二千億台幣的補助金額,用於消費只有三成,另有近七成被使用者「存起來」。這項政策被日本政壇譏為「撒錢政策」。
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說,論結果,日本的消費券案例是不成功的。民進黨智庫昨天也公布一份有關「地域振興券」的實施資料,並下了「日本也失敗」的結論。
日本的「地域振興券」在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上路,適用對象是十五歲以下兒童、 六十五歲以上老人,以及其他認定社福對象,政府補助每人兩萬日幣,約新台幣六千六百元,總額是日幣六千一百九十四億,新台幣兩千億。而日本「經濟企劃廳」 事後針對九千個家庭調查,結果顯示,因發放振興券而增加的消費額度為使用額的三十二%,剩下的六十八%被儲蓄起來,該政策粗估增加GDP的個人消費的○.一%。
為什麼效果不佳?關鍵在於使用者沒有因此增加消費,多數人選擇轉為儲蓄;此外,老人部分設有排富條款,因為低所得但是是被扶養的老人是拿不到振興券的,但未繳稅的高所得者卻能拿到,造成不公平爭議。
他山之石,台灣的消費券尚未上路,但隱憂已經浮現,多數人關心是要發放現金,還是發放消費券?消費券有無設定消費項目,或是完全無限制,想買什麼就買什麼?
此外,要不要排富,排富的門檻又在哪裡?如果要排富,門檻設定的依據又是什麼?拿報稅資料準確嗎?會不會又出現近貧補助「賓士車主也有補助」的大烏龍呢?
最重要的是,發放消費券真的能刺激消費嗎?「地域振興券」轉儲蓄的結果會不會在台灣重演?都是行政院要深思的問題。
有政策一定會有對策
有正面的建議也一定有反對的意見
重點就看有沒有智慧去判斷這個政策是利多於弊
還是弊多於利
只怕我的免費零用錢就可能泡湯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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